2009年8月14日星期五

《我爱你不爱我》二

手上小心翼翼地捧着一只艳红的“咕唧”高跟鞋,瞅着那看起来软软的鞋垫,他大气不敢呵一下,仿佛自己呼吸中的水蒸气会玷污了鞋子。鞋子本身仿佛散发着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贵气(如果他知道他手上拿着的几乎是一般平民的一个月薪水的一半,他就能更充分了解这种贵气的根源)。

对于女性服饰向来没什么研究的他,此时此刻,简直就像一个鉴赏家,从所有可能的角度欣赏者这只高跟的构造。那尖的近乎杀人凶器的鞋跟,随着入云的高度耸立起来,鞋身完全违反身体力学的构造,他始终无法想像,任何女人如何能踩在上面健步如飞,这大概就是上帝赐给女人九十九种无实用的才能之一,他更加无法想象,她不单踩在上面,还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,踢出了完美的侧踢,打从李小龙之后,再也没有一个侧踢能把武术带来的感动踢到自己心坎里去。这一踢不单发扬了中华武术源远流长的精华,随侧踢飞出的鞋跟,更把从后而来几乎谋杀自己的电单车骑士击倒在地,更踢出了自己第一次与她的四目相交。

虽然严格来说,二人相隔接近二十五公尺,根本连单双眼皮都不分,但是在他的印象中,对方皱着眉头的表情,简直在传达着一种急切的担心与关怀。虽然他无法很好地解释她为何在救了自己后就匆匆绝尘而去,但这种施恩莫望报的行径,更把对方在自己心里的地位,拉高了一线。

鞋面亮的诱人,几乎把自己脸上因为操劳过度的粗大毛孔都可以反映入眼帘。不自觉地,他往高跟鞋上方的空气望去,仿佛就可以看到她那修长的右腿就在眼前晃着,延伸着,随着想象,他头微微一抬,突然间,手不由自主地赏了自己一个耳光。你这禽兽!怎么可以如此亵渎自己的救命恩人。

为了这只鞋,他特地冒着生命危险,潜入头家办公室,从里头搜出头家娘的鞋盒里找到一个鞋袋。面上还感觉到火辣的疼,他把高跟鞋珍之重之地放到从头家娘房偷偷“借”来的名牌鞋袋。把高跟放进鞋袋后,心里始终有点遗憾,美中不足,这浅色的袋子上印着太显眼的“LW”,简直刺眼地告诉自己,你搞错了。心里不禁泛起愧疚,觉得唐突了救命恩人。

回想着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,他暗自懊悔,为什么不快点下车,把高跟送到恩人面前,在大庭广众前跪下,为恩人穿上鞋子,完璧归赵。老天为什么要作弄自己,连一个简单的报恩机会都不给自己。经过三年的努力不懈,终于在这么戏剧性的情况下上演第一次邂逅的戏码。突然,他心头一震,高跟、重逢、穿鞋!!莫非自己就是王子,而她就是自己踏破铁鞋想觅的灰姑娘。老天不是要作弄自己,而是在考验,这一段仙履奇缘,就是这样完美开始的。原来,童话不是乱盖的,他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童话。

“妈的!你还在干嘛!早餐都快消化成大便,你还在这里蘑菇!大牌2号那死老头的钱,你快去给收回来!收不回来,你就去死好了!”

是的,头家的例常呼喊,提醒着自己,又到了开工的时刻,是的,他的职业是个大耳窿。但是,今天不同,他是个有童话梦想的大耳窿儿。当然,这种专家级的白痴称号,也只有他才想得出来。再次握紧了手上的高跟,他有强烈的感觉,今天这笔债,不管收不收得到,他都会死。

幸福到死。

因为一段不平凡的爱情就要来了……

2009年8月13日星期四

《天灾人祸》

最近,周边天灾人祸不断。
天灾不能避,人祸却可免。
偏偏,往往有天灾,自然就有人祸。
我们这些“隔岸观火”的人,
除了给一些于事无“大”补的所谓悲天悯人同情之外,
最实际,莫过于援助。

但是,总在这种时刻,疯子会暗自庆幸,我们是幸福的。
也在这种体会幸福的时刻,疯子会暗暗心虚。
人们在灾难当中,你却在幸灾乐祸。
并没有。

天灾人祸,是全人类的共同问题。
无人幸免,除非你出生在月球。

幸,我们这“鼻屎”大的小国至少只需要面对问题的一半。
什么风灾、旱灾、水灾、火灾、震灾,我们压根没经过。
年头的一阵所谓风飚,不就是一阵从印尼吹来比较大的风,也值得被报纸大肆报道个三、四天。
唯一我们担心的,就是人祸。
但偏偏,咱的官老爷总把咱照顾的太好,
虽然常常提醒咱要居安思危。
就算真的危了,也只是通过报纸一而再、再而三的危言耸听,大家不可掉以轻心。
天天在那儿喊狼来了,喊多了,连狗影都没见到,谁会把危当一回事。
就算猪(流感)已在咱身边,咱也不过是:切,又不会死人,也就继续过日子。
人还真是不见棺材不流泪。

当然疯子不主张粉饰太平,
但是国庆日,到底是庆什么。
今早,读了篇文章,再次提醒了疯子,
1965年8月9日,咱可是被人赶出家门的孤儿。
那,咱44年来庆的难道就是出家日?
咱连离家出走都不是,
就像是个任性孩子,被赶出家门后,
嘴硬这说:xxx,你不养我,我自己养自己(搞独立)。
身无分文,孑然一身。
凭什么。
这独立得来毫不费功夫,毕竟是逼出来的。

硬着头皮,居然也给咱开山立寨,
混出了个名堂。
所谓国庆,其实是庆幸。
庆幸咱没有天灾。
庆幸咱暂时没有人祸。
庆幸咱还能暗自奢侈地把所谓的同情给予别人。
庆幸咱出生在这片土地。
疯子常听到人们怨天怨地,出生在这里。
说真的,你出生在这里,别人不一定羡慕你,
这不是一块完美宝地。
你要出去,没有人会阻止你。
疯子从来不爱国。
但这是疯子的家。
疯子不爱她,谁爱她,
肉麻?
吾爱吾家,如此而已,
不行吗?

2009年8月12日星期三

《我爱你不爱我》一

在红灯之前,他摇下了车窗,看着对街车站的那熟悉的陌生婀娜身影,自己的心跳不自觉地加速。这就是他每天短暂十五秒的幸福,远远看着她,在绿灯亮起之前,他都在用尽自己的想象力去幻想和这个女生的一切可能,瞬间的永远,就在鲜红的数字倒数下——4321声不断的车笛中,扬尘而去……

又来了,当老娘是白痴还是瞎子站在拥挤不堪的车站里,她尽量装得若无其事,但是眼珠子都快斜得脱眶而出,瞥着对街的死变态,心想:到底是哪国的呆子会连续三年,除了周末,天天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,风雨不改盯着自己,简直比电视台时间表还准时,准得几乎病态,病态得老娘想一脚高跟鞋飞踢过去……

他还是恋恋地望着倒后镜的她,细小的倒影仿佛看到她也正在深情地盯着自己。不可能吧?难道这三年锲而不舍终于有了结果?!他的心花几乎怒放如电影异形一样破膛而出。他探出车窗回头想确定对方目光的确落在自己车上,这回眸一瞥,却要命,就在这一刻,他才了解到望红颜,是要被祸水倒一身的……

只见他再从车窗探头,忍无可忍,无须再忍她心里无名火起,久违的内力从丹田如山洪爆发涌向了下半身,丝毫不顾仪态地把紧贴着双腿的窄裙,瞬间撑爆,一双修长有力的右腿爆踢而出,无匹的内力从小腿运至脚踝,脚上咕唧名牌高跟鞋瞬间飞出,世间最诡异的暗器莫贵若此,直往那死变态的面门飞去……

只见一件不明飞行物体以超音速朝面部奔来,听见一声,吓得他急把头缩回车内。再看时,一名骑士连着电单车昏迷不醒倒在车子旁边,安全帽上还插着一只诡异的名牌高跟鞋。刹那间他明白了,她在千钧一发之际,飞出高跟鞋,阻止从后而来的电单车撞向自己的头,救了他一命。这一刻,他深深感动了……

她好不容易挤上巴士,就遭受那些好奇八卦又畏缩的目光。她以无比坚决的立场还以"老娘没了咕唧心情己经超不爽,如果有谁再往老娘看,我真的不介意让另一鞋跟也插到你头上当装饰品"的眼色,也不知道是杀气太重,还是大家怕咕唧威力,各自低头回到早晨丧尸状态。明天,我一定会杀了他,为咕唧报仇...

《我爱你不爱我》

前言

这篇小说,缘起于疯子初玩噗浪,想说每天挑战自己,在140字内,一段一段情节,“噗”出一篇小说(这字怎么看,怎么别扭,仿佛是放屁),果然有挑战性,但是很多想法,字数所限,总写不出来,情节推进太慢,因此,决定回到部落格形式,希望不要像以往的小说,有头没尾,大家给点耐性……等疯子慢慢“噗”吧!

回来了……

也不知道是第几次做出这样的宣告。
断断续续,走失了好几年。
这几年,该结束的结束了,该开始的开始了。
也是时候回到自己的格子世界。

多事之秋,就这样多了我一事,也算是无事生非。

大家有空来看看疯子。
拍拍身上灰尘,刷刷笔上的锈。
疯子还是回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