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上小心翼翼地捧着一只艳红的“咕唧”高跟鞋,瞅着那看起来软软的鞋垫,他大气不敢呵一下,仿佛自己呼吸中的水蒸气会玷污了鞋子。鞋子本身仿佛散发着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贵气(如果他知道他手上拿着的几乎是一般平民的一个月薪水的一半,他就能更充分了解这种贵气的根源)。
对于女性服饰向来没什么研究的他,此时此刻,简直就像一个鉴赏家,从所有可能的角度欣赏者这只高跟的构造。那尖的近乎杀人凶器的鞋跟,随着入云的高度耸立起来,鞋身完全违反身体力学的构造,他始终无法想像,任何女人如何能踩在上面健步如飞,这大概就是上帝赐给女人九十九种无实用的才能之一,他更加无法想象,她不单踩在上面,还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,踢出了完美的侧踢,打从李小龙之后,再也没有一个侧踢能把武术带来的感动踢到自己心坎里去。这一踢不单发扬了中华武术源远流长的精华,随侧踢飞出的鞋跟,更把从后而来几乎谋杀自己的电单车骑士击倒在地,更踢出了自己第一次与她的四目相交。
虽然严格来说,二人相隔接近二十五公尺,根本连单双眼皮都不分,但是在他的印象中,对方皱着眉头的表情,简直在传达着一种急切的担心与关怀。虽然他无法很好地解释她为何在救了自己后就匆匆绝尘而去,但这种施恩莫望报的行径,更把对方在自己心里的地位,拉高了一线。
鞋面亮的诱人,几乎把自己脸上因为操劳过度的粗大毛孔都可以反映入眼帘。不自觉地,他往高跟鞋上方的空气望去,仿佛就可以看到她那修长的右腿就在眼前晃着,延伸着,随着想象,他头微微一抬,突然间,手不由自主地赏了自己一个耳光。你这禽兽!怎么可以如此亵渎自己的救命恩人。
为了这只鞋,他特地冒着生命危险,潜入头家办公室,从里头搜出头家娘的鞋盒里找到一个鞋袋。面上还感觉到火辣的疼,他把高跟鞋珍之重之地放到从头家娘房偷偷“借”来的名牌鞋袋。把高跟放进鞋袋后,心里始终有点遗憾,美中不足,这浅色的袋子上印着太显眼的“LW”,简直刺眼地告诉自己,你搞错了。心里不禁泛起愧疚,觉得唐突了救命恩人。
回想着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,他暗自懊悔,为什么不快点下车,把高跟送到恩人面前,在大庭广众前跪下,为恩人穿上鞋子,完璧归赵。老天为什么要作弄自己,连一个简单的报恩机会都不给自己。经过三年的努力不懈,终于在这么戏剧性的情况下上演第一次邂逅的戏码。突然,他心头一震,高跟、重逢、穿鞋!!莫非自己就是王子,而她就是自己踏破铁鞋想觅的灰姑娘。老天不是要作弄自己,而是在考验,这一段仙履奇缘,就是这样完美开始的。原来,童话不是乱盖的,他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童话。
“妈的!你还在干嘛!早餐都快消化成大便,你还在这里蘑菇!大牌2号那死老头的钱,你快去给收回来!收不回来,你就去死好了!”
是的,头家的例常呼喊,提醒着自己,又到了开工的时刻,是的,他的职业是个大耳窿。但是,今天不同,他是个有童话梦想的大耳窿儿。当然,这种专家级的白痴称号,也只有他才想得出来。再次握紧了手上的高跟,他有强烈的感觉,今天这笔债,不管收不收得到,他都会死。
幸福到死。
因为一段不平凡的爱情就要来了……
好可爱的大耳窿,有童话梦想的大耳窿儿。就像这痴恋着一只竹杆的小熊猫。呵呵。你应该知道我是谁吧?不知道?打死你 :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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