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29日星期六

《我爱你不爱我》四

他拍打着门,装腔作势。
根据大耳窿手册第76条列下:
“讨债定要声音大,债主才会真害怕,讨债声音像小鸡,讨债成功下世纪。”

他拉大着嗓门,声嘶力竭:“快开门!”
其实大耳窿比谁都清楚,这样喊,肯开门的才真的是疯子。
这种白痴式的反射性喊叫,就有如电视剧里警察叫贼不要跑的作用一样,
基本就是没作用。
但是按照头家设下的policy,做大耳窿也要有职业道德,
不喊的大耳窿,干脆去银行office打电话追债。
当上大耳窿,追求的就是:生活中的不平凡。
当初看到报纸上职业栏:
“厌倦朝九晚五的办公室生活吗?想不想走遍世界寻找自己的未来?
请拨电9118xxxx”
Sounds good to me,至少对大学刚毕业的他,能走遍世界寻找自己的未来,真的是件美差。
于是他就上门应聘。
但是没想到一进门,就被一把小刀架在脖子上,然后被两条大汉捆在地上,然后脱个精光。
在众目睽睽之下,拿出了一架几乎比自己的头还大的专业数码DSLR对着赤裸的自己猛闪闪光。

他终于见识到大耳窿的专业化,无论是灯光设置,拍摄角度新颖,绝对称得上达到大师级水准,拍出来的成品,在浏览时,竟然把自己有多丑陋就拍得有多丑陋,这种avant garde的表现手法绝对能对被拍摄的对象造成一生难以磨灭的阴影。

正所谓一失足成大耳窿,就这样,他被提供了两种选择。
一、跟大耳窿借钱。
二、加入大耳窿找人借钱。
不用说,自己当然选择了第三种选择:
可以有多一种选择吗?

相信智商不太低的人都知道结果是什么?
当时,大耳窿头家,就拿起剃刀,要把自己的毛剔光(不要问什么毛!)。
正所谓:人生自古谁无死,身上没毛最羞耻。
在剃刀离自己重要部位0.035公分的时候,
他下定决心,把心一横,就晕了过去。

起来的时候,下意识就看了看自己,毫发无损。
但是周围摄影室周围已经贴满了自己的春光乍泄。
他知道,他已经没有回头路。
于是他决定加入这个专业,成为一名专职大耳窿。
女人最怕嫁错郎,男人最怕入错行,
人生最开心,就是能把兴趣当职业。
既然职业已经定下,自己唯一能做,就是选择爱上它。

于是他参加了专职训练班,
如著名李家兄弟歌唱训练班(练丹田,务求声音大到吓死人)、全国马拉松协会(练长跑耐力,以防警察追到自己断气)、全国徒手搏击格斗协会(希望能对抗顽强不屈的债主)、创意开发左右脑培训班(开发更多具有创意的讨债手法,毕竟猪头讨债已经过去式,必须扬弃传统,随着金融风暴,债主越来越多,猪头也不好买)。
这些课都是提升自己的一部分,务求在私人金融业内,学有专攻,发誓对自己的职业尽责,尽量在私人金融业寻找自己的一片天空。
五音不全的自己,竟然在短短三个月内,把嗓子给练到隔三条街都听到的境界,据说大耳窿界传奇人物外号ERP的E哥,能够凭着一把金嗓子,在数天内,取得大耳窿界最权威的奖项,贱利是记录,在一天内收获最多的款项,并且达到讨债声量隔了七条街都还听得到的骄人成绩。

他就秉持着全力以赴,做到最好的精神,希望成为大耳窿的另一传奇。
可惜的是,nobody gives a damn。
他心里就知道自己和所有的大耳窿不一样,我是一个有梦想,有理想,
在今天,他更肯定自己是一个有童话的大耳窿儿。

想到这里,突然门打开了,
就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下,
一个脸上蒙着毛巾的家伙拿着水桶冲了出来,盖在自己的头上,
他只感觉到一阵臭味随着一桶不知名的奇怪液体淋头。
接着鼻子一熏,眼前一蓝(桶是蓝色的)。
就莫名其妙地被压倒在地上,拳打脚踢一阵。

还好自己上过了全国徒手搏击格斗协会好几个小时的课。
虽然自己资质低,什么搏斗技巧都没学成,
但是自己却发现了自己的另一个天分,那就是挨打功夫,要比别人利害好几倍,
自己的耐打程度登时让自己成为所有协会会员的首要目标,
大家都争先恐后地要将自己纳入对练目标。
自己受欢迎的程度几近疯狂,大家还以打晕他为赌注,务求在最短时间内打晕他为荣。

因此身手虽然没有寸进,但是挨打的功夫已经可说是本地数一数二的高手。
更何况现在有个水桶护住了自己的头,简直是如鱼得水(再贴切不过,虽然水臭了点)。
自己排骨得相当利害的身躯被对方打得大呼小叫。
大呼小叫的不是自己,而是对方。
每一拳、每一脚招呼到自己身上,对方都发出痛叫声。
这让被打的他不禁暗自得意,就凭你也想把我打倒,跟协会里的那些没人性比起来,这简直是按摩。讨债不成,还让人按摩,这种美事儿哪里找。

于是他弓着身享受着这一阵不痛不痒的拳打脚踢。
伺机等待一个机会反击⋯⋯

2009年8月19日星期三

《你的剧情》

今天清早,和小老板们无聊(漫无目的地闲聊)。
问起疯子,还有没有写剧本。
当然,辍笔已久。
这时,小老板们纷纷借题发挥脱口:
“现在的电视剧都不好看的!”
“对咯,无聊!”
“剧情烂透!”

通常,在这种怨言之后,小老板们都会提议不如写写他们的生活。
会有趣的多。
疯子无聊反问了一句:“你们有什么好写吗?”
天天拖着身体上学去,堂堂都在抄笔记,夜夜电脑键盘嗒嗒嘀嘀。
Facebook,msn,plurk,tweeter,层出不穷日新月异的程序一个一个被遗忘在网络不知名的角落里。
和朋友维持着亲密又疏远的关系,和父母之间却是越来越疏离。
隔天又再继续,小学、中学、高中、大学读下去,
看头,知尾,无趣。
众小老板愣了一下,继续嘻嘻哈哈。
当然,说明了无聊,就不能太认真。

不过想了想,
有什么好写的,不单是他们,也是我们。
从小,我们都爱编故事,
想象着自己劫富济贫(不就是拦路打劫的罗宾汉吗?);
幻想着自己嫁入豪门(想当公主成为贵族,还不是想嫁入豪门);
理想着自己拯救地球(多有抱负,小小年纪就已经看出地球将会千疮百孔,准备拯救)。
天真地以为不变的事,慢慢从想变成不敢肖想。

我们的生活也逐渐从精彩的童年幻想,变得简单。
劫富济贫?劫富是犯法的,而且那些表示劫富的人,都叫做恐怖分子。
只要我有份安安稳稳的工作,不要贫就够了。
嫁入豪门?这倒是没什么改变,只不过嫁的不一定要帅帅的王子,但是一定要有钱。大家还是忘了自己有多少本钱,王子不一定要帅,公主却一定要可爱,不过长那么大,还没看过哪个王子公主天长地久过。
拯救地球?我连自己的灵魂都拯救不了,还管你地球。

结果,我们选择了平平凡凡的生活。
忙忙碌碌频频繁繁的生活。
在Policy,Project,Promotion,Performance之中打转。
要追的,是一个又一个的Deadline。
What about my Dreams?
连睡的时间都不够,哪来的Dreams?

梦想,曾几何时,是拿来梦,拿来想,拿来笑的。
追求梦想,要勇敢,不要脸,横眉冷对的勇敢。
三十几岁,想要成名,参加选秀,被评判笑。
三十几岁,追求属于自己的音乐梦,也让人耻笑。
三十几岁,需要一个爱的人,找不到,让人觉得挑剔,被人冷笑。
三十几岁,选择自己要环游的世界,放弃工作,简直不脚踏实地,竟然受人讥笑。


小时候,大家说人因梦想而伟大,叫疯子dream big,
长大后,大家说做人不要妄想要自量,叫疯子脚踏实地。
老了后,大家说知天命不可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叫疯子认命。

原来这就是大家的剧情。
难怪现在的电视剧,越来越无趣。
因为任何的精彩,都是现实中拿来笑的。
大家看电视看得眉飞色舞,口头禅却是:“哪里会有这种事?”
不是现实没有,是你没有。

当然,潇洒的你会说,这是选择,自找的。
所以我们选择了平凡的幸福。
多超然的借口。
问题是,你甘于吗?
你的剧情,你写。
重点是,曾几何时,我们懒得再写。

2009年8月18日星期二

《我爱你不爱我》三

倒霉的一天,因一时冲动,没了高跟,破了裙子,上错巴士!
那个因为自己的高跟鞋插中安全帽而倒地的骑士,不知道会不会有生命危险。
高跟应该只是穿帽,而没有穿脑吧!
自己的功力虽然深厚,但是应该还没到穿甲透顶的境界。
要是真的一不小心杀了人,大概也没人相信,自己一个纤纤弱女,会有这么大的能耐。

唯一要担心的是……
如果师傅知道自己显露了隐藏已久的武功,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子,说不定就会一气之下,把自己的内力给废了!
想到这里,她打了个寒颤。
千错万错,都是那死变态的错!
这么一想,心里自然好过些。

本来以为回到公司,就可以平平安安过一天。
结果那个好色经理,盯着自己那条撑破的窄裙裂缝,盯得毫不避忌,口水都几乎流出来。
好不容易找了个钉书机,躲进厕所想把裂缝钉起来,还刻意钉得充满创意,仿佛就是本来设计。
结果忘了自己笨手笨脚,左钉右钉,弄得整条裙子都是坑坑洞洞,东拉西扯,不是露出白皙的大腿,就是露出小裤裤,再加上只有一只高跟,走路一拐一拐,姿势说多尴尬,就有多尴尬。
更别说办公室里男人猥亵眼光,女人幸灾目光。
要不是大庭广众,真想用鹰爪一颗一颗眼珠挖下来穿鱼圆。

见客户是不用想了,一想到一天损失多少见客人的机会,心里就无名火起。
自己拼命存钱想到瑞士滑雪的机会,又得延一延。

正所谓:屋漏偏逢连夜雨,电话响起“出歹志”(闽南语:出事情之意)
“爸,什么事?”
“你快点回来!”电话那端一腔惊恐地说。
“我在工作!”尽量压低声量,掩饰怒气,尽管,隔间旁的八婆同事已经装作若无其事,却煞有介事地上厕所,实际想找个位置听风声,准备向老板打小报告。
“你再迟点就替我收尸好了!”
“到底什么事这么严重!”
“大耳窿又来追债了!”一说完,电话挂断,遏然而止。
老爸的惯用伎俩,仿佛从此天人永别,一厢情愿认为你会担心他。
如果是真的天人永别,那该多好,反正自己也被他烦了几十年了……
好,老娘的气正不打一处来,这个大耳窿倒霉,老娘今天就要大开杀戒,出一出一整天的鸟气……
说着就抡起手提包,站了起来,阔步向前,但是还没站稳,忘了少了高跟,立刻跌个狗吃屎。
眼睛差点没贴上地板,气得手握拳捶在地板出气。
只见柚木地板被打了个凹槽,周边裂了个洞。
“你……死定了……”

2009年8月14日星期五

《我爱你不爱我》二

手上小心翼翼地捧着一只艳红的“咕唧”高跟鞋,瞅着那看起来软软的鞋垫,他大气不敢呵一下,仿佛自己呼吸中的水蒸气会玷污了鞋子。鞋子本身仿佛散发着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贵气(如果他知道他手上拿着的几乎是一般平民的一个月薪水的一半,他就能更充分了解这种贵气的根源)。

对于女性服饰向来没什么研究的他,此时此刻,简直就像一个鉴赏家,从所有可能的角度欣赏者这只高跟的构造。那尖的近乎杀人凶器的鞋跟,随着入云的高度耸立起来,鞋身完全违反身体力学的构造,他始终无法想像,任何女人如何能踩在上面健步如飞,这大概就是上帝赐给女人九十九种无实用的才能之一,他更加无法想象,她不单踩在上面,还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,踢出了完美的侧踢,打从李小龙之后,再也没有一个侧踢能把武术带来的感动踢到自己心坎里去。这一踢不单发扬了中华武术源远流长的精华,随侧踢飞出的鞋跟,更把从后而来几乎谋杀自己的电单车骑士击倒在地,更踢出了自己第一次与她的四目相交。

虽然严格来说,二人相隔接近二十五公尺,根本连单双眼皮都不分,但是在他的印象中,对方皱着眉头的表情,简直在传达着一种急切的担心与关怀。虽然他无法很好地解释她为何在救了自己后就匆匆绝尘而去,但这种施恩莫望报的行径,更把对方在自己心里的地位,拉高了一线。

鞋面亮的诱人,几乎把自己脸上因为操劳过度的粗大毛孔都可以反映入眼帘。不自觉地,他往高跟鞋上方的空气望去,仿佛就可以看到她那修长的右腿就在眼前晃着,延伸着,随着想象,他头微微一抬,突然间,手不由自主地赏了自己一个耳光。你这禽兽!怎么可以如此亵渎自己的救命恩人。

为了这只鞋,他特地冒着生命危险,潜入头家办公室,从里头搜出头家娘的鞋盒里找到一个鞋袋。面上还感觉到火辣的疼,他把高跟鞋珍之重之地放到从头家娘房偷偷“借”来的名牌鞋袋。把高跟放进鞋袋后,心里始终有点遗憾,美中不足,这浅色的袋子上印着太显眼的“LW”,简直刺眼地告诉自己,你搞错了。心里不禁泛起愧疚,觉得唐突了救命恩人。

回想着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,他暗自懊悔,为什么不快点下车,把高跟送到恩人面前,在大庭广众前跪下,为恩人穿上鞋子,完璧归赵。老天为什么要作弄自己,连一个简单的报恩机会都不给自己。经过三年的努力不懈,终于在这么戏剧性的情况下上演第一次邂逅的戏码。突然,他心头一震,高跟、重逢、穿鞋!!莫非自己就是王子,而她就是自己踏破铁鞋想觅的灰姑娘。老天不是要作弄自己,而是在考验,这一段仙履奇缘,就是这样完美开始的。原来,童话不是乱盖的,他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童话。

“妈的!你还在干嘛!早餐都快消化成大便,你还在这里蘑菇!大牌2号那死老头的钱,你快去给收回来!收不回来,你就去死好了!”

是的,头家的例常呼喊,提醒着自己,又到了开工的时刻,是的,他的职业是个大耳窿。但是,今天不同,他是个有童话梦想的大耳窿儿。当然,这种专家级的白痴称号,也只有他才想得出来。再次握紧了手上的高跟,他有强烈的感觉,今天这笔债,不管收不收得到,他都会死。

幸福到死。

因为一段不平凡的爱情就要来了……

2009年8月13日星期四

《天灾人祸》

最近,周边天灾人祸不断。
天灾不能避,人祸却可免。
偏偏,往往有天灾,自然就有人祸。
我们这些“隔岸观火”的人,
除了给一些于事无“大”补的所谓悲天悯人同情之外,
最实际,莫过于援助。

但是,总在这种时刻,疯子会暗自庆幸,我们是幸福的。
也在这种体会幸福的时刻,疯子会暗暗心虚。
人们在灾难当中,你却在幸灾乐祸。
并没有。

天灾人祸,是全人类的共同问题。
无人幸免,除非你出生在月球。

幸,我们这“鼻屎”大的小国至少只需要面对问题的一半。
什么风灾、旱灾、水灾、火灾、震灾,我们压根没经过。
年头的一阵所谓风飚,不就是一阵从印尼吹来比较大的风,也值得被报纸大肆报道个三、四天。
唯一我们担心的,就是人祸。
但偏偏,咱的官老爷总把咱照顾的太好,
虽然常常提醒咱要居安思危。
就算真的危了,也只是通过报纸一而再、再而三的危言耸听,大家不可掉以轻心。
天天在那儿喊狼来了,喊多了,连狗影都没见到,谁会把危当一回事。
就算猪(流感)已在咱身边,咱也不过是:切,又不会死人,也就继续过日子。
人还真是不见棺材不流泪。

当然疯子不主张粉饰太平,
但是国庆日,到底是庆什么。
今早,读了篇文章,再次提醒了疯子,
1965年8月9日,咱可是被人赶出家门的孤儿。
那,咱44年来庆的难道就是出家日?
咱连离家出走都不是,
就像是个任性孩子,被赶出家门后,
嘴硬这说:xxx,你不养我,我自己养自己(搞独立)。
身无分文,孑然一身。
凭什么。
这独立得来毫不费功夫,毕竟是逼出来的。

硬着头皮,居然也给咱开山立寨,
混出了个名堂。
所谓国庆,其实是庆幸。
庆幸咱没有天灾。
庆幸咱暂时没有人祸。
庆幸咱还能暗自奢侈地把所谓的同情给予别人。
庆幸咱出生在这片土地。
疯子常听到人们怨天怨地,出生在这里。
说真的,你出生在这里,别人不一定羡慕你,
这不是一块完美宝地。
你要出去,没有人会阻止你。
疯子从来不爱国。
但这是疯子的家。
疯子不爱她,谁爱她,
肉麻?
吾爱吾家,如此而已,
不行吗?

2009年8月12日星期三

《我爱你不爱我》一

在红灯之前,他摇下了车窗,看着对街车站的那熟悉的陌生婀娜身影,自己的心跳不自觉地加速。这就是他每天短暂十五秒的幸福,远远看着她,在绿灯亮起之前,他都在用尽自己的想象力去幻想和这个女生的一切可能,瞬间的永远,就在鲜红的数字倒数下——4321声不断的车笛中,扬尘而去……

又来了,当老娘是白痴还是瞎子站在拥挤不堪的车站里,她尽量装得若无其事,但是眼珠子都快斜得脱眶而出,瞥着对街的死变态,心想:到底是哪国的呆子会连续三年,除了周末,天天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,风雨不改盯着自己,简直比电视台时间表还准时,准得几乎病态,病态得老娘想一脚高跟鞋飞踢过去……

他还是恋恋地望着倒后镜的她,细小的倒影仿佛看到她也正在深情地盯着自己。不可能吧?难道这三年锲而不舍终于有了结果?!他的心花几乎怒放如电影异形一样破膛而出。他探出车窗回头想确定对方目光的确落在自己车上,这回眸一瞥,却要命,就在这一刻,他才了解到望红颜,是要被祸水倒一身的……

只见他再从车窗探头,忍无可忍,无须再忍她心里无名火起,久违的内力从丹田如山洪爆发涌向了下半身,丝毫不顾仪态地把紧贴着双腿的窄裙,瞬间撑爆,一双修长有力的右腿爆踢而出,无匹的内力从小腿运至脚踝,脚上咕唧名牌高跟鞋瞬间飞出,世间最诡异的暗器莫贵若此,直往那死变态的面门飞去……

只见一件不明飞行物体以超音速朝面部奔来,听见一声,吓得他急把头缩回车内。再看时,一名骑士连着电单车昏迷不醒倒在车子旁边,安全帽上还插着一只诡异的名牌高跟鞋。刹那间他明白了,她在千钧一发之际,飞出高跟鞋,阻止从后而来的电单车撞向自己的头,救了他一命。这一刻,他深深感动了……

她好不容易挤上巴士,就遭受那些好奇八卦又畏缩的目光。她以无比坚决的立场还以"老娘没了咕唧心情己经超不爽,如果有谁再往老娘看,我真的不介意让另一鞋跟也插到你头上当装饰品"的眼色,也不知道是杀气太重,还是大家怕咕唧威力,各自低头回到早晨丧尸状态。明天,我一定会杀了他,为咕唧报仇...

《我爱你不爱我》

前言

这篇小说,缘起于疯子初玩噗浪,想说每天挑战自己,在140字内,一段一段情节,“噗”出一篇小说(这字怎么看,怎么别扭,仿佛是放屁),果然有挑战性,但是很多想法,字数所限,总写不出来,情节推进太慢,因此,决定回到部落格形式,希望不要像以往的小说,有头没尾,大家给点耐性……等疯子慢慢“噗”吧!

回来了……

也不知道是第几次做出这样的宣告。
断断续续,走失了好几年。
这几年,该结束的结束了,该开始的开始了。
也是时候回到自己的格子世界。

多事之秋,就这样多了我一事,也算是无事生非。

大家有空来看看疯子。
拍拍身上灰尘,刷刷笔上的锈。
疯子还是回来了。